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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包10: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包11: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870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0:00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7楼

  电线.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5室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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