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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政策的发布、受理、审批单位为各专项政策主管单位,区科创委(投促办)负责招商引资类,区经委负责先进制造业类,区发改委负责金融服务类,区商务委负责现代服务业类,区科委负责科技创新类,区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人才发展类,区文旅局负责文化创意类、区滨江委负责邮轮经济类。

  1、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做出重要贡献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原则上,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政策主管部门通知。

  2023年集中申报时间段为2023年3月。具体申报时间段以各专项政策主管单位发布时间为准,集中申报截至3月31日。

  集中申报政策事项涉及6类,共21项,具体如下:

  《关于开展2023上半年度宝山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质量扶持及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申报的通知》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科)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科)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头部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题

  联系电线年度宝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奖励专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等人才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针对202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配套工作的申报通知》

  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由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解释,见各专项政策事项附件。

  企业、个人在集中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

  (),在政策专栏中选择相关条目进行申报。

  公示涉及相关评审类政策事项,通过“宝你惠”政策直通车网站对拟拨付企业、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企业、个人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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